電燈開關旁黏了一張我從雜誌剪下來的紙條,一眼就能辨識的是「野獸的棲地」五字與下方的條碼。我很喜歡取名字、編碼之類的事情,(就像我胸前的刺青,就是我為自己配上的代號、機器人一般,常常會想,其實每個人胸前、同一位置都有一個代號,只是我看不到,「那他的代號是什麼呢?」,就這樣盯著別人胸部看了好久),這類事情總是容易「無形中就被賦予了意義」,但如果只是為了產生意義而出發就不好玩了。其實紙條旁邊還有一行小小的字,來自波辛絲卡的詩:「把你的靈魂賣給我。沒有其他的買主會出價。沒有其他的惡魔存在。」,進入我棲地的人要把一部份的靈魂留給我才行,什麼東西被刻意留下的時候我會偷偷開心,就像告訴我之後會找我。我想到,她總說懶得帶吉他,說放我家裡方便,我很習慣喔,房間太小了,每天都一定會看到的,一如看到其他人留下的所有東西一樣,視線所及,他們充滿了我狹小的生活。後來她交女朋友,說要拿回她的吉他,我知道吉他是她生活的一部份,她要拿回寄放在我這裡的那部分了,我是這麼理解的,有點難過,這份難過和喜歡與否無關,我只是任性的討厭別人離開,討厭這個行動本身、恨透了。空掉的位置我會一點一點撿回來的,用外面別人不要的、被剩下的東西補回來,還是喜歡房間滿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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